1、《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
3、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、解散裁判文书,公司依照《公司法》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,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;
4、《股东会、股东大会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、公司批准机关备案、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》;
5、《经确认的清算报告》;
6、《清算组成员(备案通知书)》;
7、《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》;
8、《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》;
9、《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》;
10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。